政策Q&A
克日,国务院召开常务聚会,研究推进“放管服”改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形。7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先容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作废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有关事情。会上先容,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作废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订和治理事情的意见》。7月21日,国务院常务聚会审议通过这两个文件。一起来看——
Q1
国务院常务聚会决议作废29个罚款事项,这些罚款事项涉及的行为具有哪些特点?未来是否还会继续压减罚款事项?
A:作废的这29个罚款事项涉及的行为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违反程序性治理划定、社会危害水平相对较低;二是可以通过信息化检验等其他方式到达羁系效果。
下一步,国务院将印发作废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议,向社会宣布作废和调整的罚款事项,并对涉及的行政律例、部门规章的修改和废止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在罚款事项作废后,创新和完善羁系方式,严酷落实羁系责任。
这次整理的罚款事项只是第一批,接下来司法部将会同其他部门继续整理其他领域的罚款事项,现在有关事情已经同步开展了。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常务聚会精神,坚持执法为民,刀刃向内,勇于经受,对应当整理的罚款事项,实时予以作废和调整,珍爱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延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Q2
整理不合理罚款的尺度是什么?
A:归纳综合起来就是“三个一律”:
第一个“一律”就是通常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作废。关于设定权限,行政律例和部门规章能够对哪些行为划定罚款,以及罚款的种类、幅度和局限,行政处罚法都有明确划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行的通知》也要求,不得通过增减违反行政治理秩序的行为、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等方式层层加码或者“立法放水”。关于设定程序,立法法对行政律例和部门规章的制订、修改都有明确划定,罚款事项的设定必须在法定权限内、根据法定程序设定。没有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予以作废。
第二个“一律”就是通常罚款事项不顺应经济社会生长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造精神、晦气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欠妥的,一律作废或调整。好比,对企业试生产的产物,未标明“试制品”即销售的行为处以罚款,已不相符经济社会生长要求,对“试制品”可以按通俗产物统一羁系,作废响应罚款,有利于减轻企业肩负。
第三个“一律”就是通常罚款事项可接纳其他方式举行规范或治理的,一律作废。好比,以前要求随车携带蹊径运输证,若是不带就被忠言或者罚款,但现在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查询证件信息,已不需要再随车携带,通过设定罚款举行羁系已没有需要。
同时,在罚款整理事情中,我们还坚持维护公共利益和行政治理秩序,在坚决杜绝乱罚款的同时,也不简朴地为了整理而整理,对涉及公共平安、整理后可能泛起羁系空缺确需保留的,不予整理。
Q3
作废罚款事项后,有哪些措施来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康健平安?
A:一是严酷执行现行执法律例和规章的相关划定。对于上位法已调整、与上位律例定纷歧致或者其他执法律例已有划定的,要严酷根据相关划定来执行,制止重复举行罚款。对于可以接纳其他措施替换罚款的,在下一步行政律例、规章修订中,尽快完善相关的治理制度或者替换的羁系措施,严酷落实,做到羁系不越位然则也决不缺位。
二是提高羁系能力、厚实羁系手段。市场羁系总局提出要不停深化、系统推进法治羁系、信用羁系和智慧羁系,促进这三者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同发力。增强市场羁系信息化建设,加速确立全方位、多条理、立体化羁系系统,提升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顺应的市场羁系综合能力。
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协力。进一步增强“上下”“左右”行政执法的协调配合,我们将抓好市场羁系部门内部执法的指导事情,并做好与其他有关部门执法事情的衔接。充实施展专业部门与综合部门、行业羁系与市场羁系的协调作用,形成羁系协力,用好“工具箱”,打好“组合拳”。
四是增强重点领域羁系,保障平安。对于涉及产物质量平安、食物平安、特种装备平安等关系公共平安、民众康健的重点领域,将深化底线头脑、平安意识,增强平安羁系,压实平安责任,织密平安网络。我们正在努力探索末尾发力、终端奏效的长效事情机制,彻底买通市场羁系事情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能够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用得舒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订和治理事情的意见》
司法部:力争今年基本解决“无律师县”问题
人民网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孝金波、李楠楠)如何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帮助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记者从司法部获悉,该部通过精准发力、精心组织、综合施策等方法,力争2022年基本解决全国“无律师县”问题。
Q4
针对当前行政裁量权基准制订和治理事情中存在的问题,《意见》提出哪些解决措施?
A:一是在制订职责权限方面。明确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设区的市的政府及其部门,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制订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职责权限。但同时,也明确划定行政机关可以凭证事情需要依法制订行政裁量权基准,不得重复制订。
二是在准确划定裁量内容方面。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当包罗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详细尺度等。细化量化行政允许程序,要优化简化内部事情流程,合理压缩行政允许解决时限。执法、律例划定可以将征收征用事务委托实行的,要明确委托的详细事项、条件、权限、程序和责任。不得将法定职责局限内的行政征收征用事务通过购置服务的方式交由其他单元或者小我私人实行。
三是在严酷行政裁量权基准制订程序方面。明确制订行政裁量权基准要凭证治理需要,科学剖析影响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因素,充实考量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实行效果。以规章形式制订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要推行《规章制订程序条例》划定的程序;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制订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要推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和监视治理事情的通知》划定的程序。
四是在增强行政裁量权基准治理方面。明确行政裁量权基准制订后要根据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案制度确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立案,立案审查机关发现行政裁量权基准与执法、律例、规章相抵触的,要依法予以纠正。要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嵌入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为行政执法职员提供精准指引,有用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
五是在加大实行保障力度方面。要求各区域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宽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实领会确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主要性,努力介入监视和评议行政执法流动。同时,明确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订和治理事情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系统,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
Q5
若何保证行政裁量权基准获得有用执行、充实施展作用?
A:一是明确在行政执法决议中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议前,要见告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内容、事实、理由,有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要在行政执法决议书中对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形予以明确。
二是调整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对适用本行政机关制订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可能泛起显著欠妥、显失公正或者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形发生转变的,经本行政机关主要卖力人批准或者团体讨论通事后可以调整适用,批准质料或者团体讨论纪录应作为执法案卷的一部门归档保留。适用上级行政机关制订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可能泛起显著欠妥、显失公正或者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形发生转变的,报请该基准制订机关批准后,可以调整适用。对换整适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订机关要实时修改。
三是不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造成严重结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酷追究有关职员责任。
Q6
《意见》主要规范了哪些行政执法行为?
A:一是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对统一种违法行为,执法、律例、规章划定可以选择处罚种类、幅度,或者执法、律例、规章对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条件只有原则性划定的,要凭证违法行为的事实、性子、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水平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过罚不相顺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
二是推动行政允许便捷高效。执法、律例、规章对行政允许的条件、程序、解决时限、不予受理以及行政允许的调换、撤回、打消、注销只有原则性划定,或者对行政允许的申请质料没有明确划定的,有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内容举行细化量化,但不得增添允许条件、环节,不得增添证实质料,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歧视性、地域限制等不公正条款,防止行业垄断、地方珍爱、市场支解。
三是推动行政征收征用公正合理。制订行政征收征用裁量权基准要遵照征收征用法定、公正果然、尊重行政相对人财富权等原则,重点对行政征收征用的尺度、程序和权限举行细化量化,合理确定征收征用财富和物品的局限、数目、数额、限期、抵偿尺度等。对存在征收、停收、减收、缓收、免收情形的行政征收项目,要明确详细情形、审批权限和程序。
四是规范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行为。执法、律例、规章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的条件、程序息争决时限只有原则性划定,对行政检查的职责和局限只有原则性划定,对行政确认申请需提交的质料没有明确划定,对行政给付数额存在一定幅度的,有关行政机关可以遵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相关内容举行细化量化。
Q7
压缩裁量空间后是否会导致行政效率下降、降低有关部门的事情努力性?
A:压缩裁量空间之后不会导致行政效率下降,不会降低有关部门的事情努力性。增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订和治理事情,一方面,可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保证执法律例规章的有用实行;另一方面也为行政机关和执法职员解决案件提供详细的执法依据,制止行政相对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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