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年普惠信贷供给要实现“保量、稳价、优结构”目标,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9.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27%,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3.13个百分点。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0.34%,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0.2个百分点。832个脱贫县各项贷款余额12.3万亿元,同比增长14.7%;160个国家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余额1.9万亿元,同比增长15.85%。
所谓保量,《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保持普惠信贷支持力度。在分领域的具体增长目标上,《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力争实现脱贫地区贷款余额增长。
稳价,即稳定信贷服务价格,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定价管理,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利率水平,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通知》还进一步强调要“优结构”,即优化信贷结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服务能力,加大首贷、续贷投放,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突出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保障,加大对粮食重点领域、脱贫人口等群体信贷投入。
在体制机制层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单列信贷计划、绩效考核倾斜、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方式,保持普惠信贷业务资源投入力度。增强数字化经营能力,优化信贷审批模型,构建“信贷+”服务模式。不断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提质升级。提高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享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细化尽职免责标准、机制、流程,提高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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