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3月5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民众号新闻,2022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天下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康健委配合宣布《关于增强人身平安珍爱令制度贯彻实行的意见》。《意见》起劲贯彻未成年人珍爱相关政策执法精神,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珍爱,明确贯彻实行人身平安珍爱令,还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就未成年人接受询问、提供证言等情形,针对性地划定为其提供相宜场所环境、可不出庭作证等,充实思量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尊重其人格尊严。

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

  《意见》明确,贯彻实行人身平安珍爱令,应当坚持依法、实时、有用珍爱受害人原则,坚持珍爱当事人隐私原则,坚持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原则。

  《意见》划定,民政部门、医疗机构在事情、诊疗历程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应当实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幼儿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应当实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讲述,充实行展多部门联动协力,配合珍爱家庭暴力受害人正当权益。此外,《意见》还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执法援助力度,流通执法援助申请渠道,辅助家庭暴力受害人运用执法武器珍爱自身权益。

  《意见》明确,被申请人不推行或者违反人身平安珍爱令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公安机关、住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团结会等相关单元的协助执行义务,《意见》也作出了详细划定。其中,公安部门除了协助督促遵守人身平安珍爱令,在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平安珍爱令时实时出警外,还需要将情形转达给人民法院,真正地实现部门联动。住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团结会则可以施展矛盾纠纷化解一线优势,跟踪纪录人身平安珍爱令执行情形,提供法治教育、心理指点,并辅助受害人实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联系,切实调动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联念头制活力。

【编辑:孙静波】